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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1-09 09:27:57
责任编辑:唐晓征
为了持续整治大气污染,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四分局联合青羊区环保局、城管局、建交局等多个部门,昨日上午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上路抽检机动车尾气排放,1小时共查26辆,其中1辆货车尾气排放超标被处罚。
昨日上午重点抽检的是上路行驶柴油车的尾气排放情况。成都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10时许,在光华大道北六段路口,一辆车牌号为川AV2***的货车被交警拦下,司机将车停放在路边接受检测。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将便携式检测设备放入车底,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很快,检测设备显示出数据。“该车尾气排放标准值是0.12,对照出厂时间,排放属于合格数值。”工作人员指着检测设备上的结果说。据了解,一辆国Ⅲ柴油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00多辆国四小轿车的排放总量。
青羊区建交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孙靖侃告诉记者,现场检测的数值将对照该车出厂时间,核定其尾气是否达标。达标车辆将放行,不达标车辆将现场移交给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据交警四分局一大队大队长李毅介绍,对于现场检测不达标、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交警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1小时的抽查中,共抽查柴油车26辆,其中1辆货运汽车尾气排放超标,受到罚100元记3分的处罚。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摄影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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