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1-07 13:31:11
责任编辑:彭威楠
看点
每天清晨,付小刚都会沿着村口的小路上山,然后巡视自己的“领地”——村口1230亩山林。
“不敢马虎,出了问题都要找我负责。”这位都江堰市浦阳镇蟠龙社区12组的村主任,自今年8月起,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山长。他的职责,是确保自己管理的山林只增不减。
今年8月起,都江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山长制”。那么,“山长制”究竟能否确保青山常在?
□本报记者 王成栋探索
复制“河长”党政一把手出任“山长”
做了3个多月山长,付小刚每天要巡山两次,每次两个小时。他“履新”至今,最大的感受是“重任在肩,战战兢兢”。
“的确是这样。”都江堰市农林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余刚说,“山长”其实就是“河长”的翻版,目的是变生态资源管理保护的部门制为党政首长负责制。
在都江堰,由党政一把手出任“总山长”,负责领导都江堰市内“山长制”工作,担任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乡镇(街道)“山长”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村级“山长”由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担任;组“山长”由组长担任。
与河长制不同,考虑到生态资源分布区域的不均衡、各地生态脆弱程度不一,都江堰市将市域范围划分为重点区域、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资源利用区、风景名胜区、遗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河道沟渠水库区。一般区域是除以上5类重点区域外的乡镇(街道)村组社。
“所以,山长其实是有侧重点和侧重区域的。”都江堰市农林局相关负责人说,具体执行中,在“山长制”框架下,通过层层下压,将“山头、地块”的资源保护责任主体下延。
“以往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责任主体仅到村、社区一级。现在,山长制出现后,责任主体将进一步下延到组一级,并且明确到人。无论资源管护,还是执法,都能快速有效。”余刚说,在这套体系中,一线的“山长”们,自然不敢松懈。深化
自定十条措施为“山长”撑腰护航
如今,都江堰全市所有49.8万亩国有林、17.9万亩集体公益林和7.5万亩退耕还林均有了“山长”。
不过,如何让这些“山长”履职尽责、发挥长效机制?
“我们也在不断地尝试、探索,确保山长制发挥实效。”余刚介绍,为配合山长制的实施,都江堰市推出十条配套措施,内容包含生态资源守护细则、目标考核细则、“山长”奖惩措施等方面。
“这十条措施,其实就是‘山长制’具体的执行方案。”都江堰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十条措施只是给“山长制”打补丁的第一步,今后相关配套政策还会陆续推出,“我们也想让‘山长制’运行得更顺畅更有效。”
“毕竟,我们的生态地位实在太重要了。”前述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59.61%,位居成都市辖区(市)县第一,“而且地处成都西北角和上游方向,是全市的水缸子。”
除十条措施外,为配合“山长制”实施,都江堰市还启动遥感数据来辅助山长们的日常工作。
“下一步,我们还将整合、对接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测平台,实现山林资源的数据化管理。”余刚透露,目前,都江堰市已经决定,结合“山长制”的实施,推进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加强林区火源防控及有害生物防治,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区,最终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双增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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