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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2-18 16:25:58
责任编辑:赵娜娜
一问一答 让您读懂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
——市统计局局长程志春局长就经济普查和依法统计工作答记者问
为什么要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怎样开展经济普查?经济普查中有哪些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近日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程志春局长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依法统计工作接受记者采访,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让您读懂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
1.问: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问:普查数据如何采集?
答:本次普查将广泛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节约普查对象填报时间。“五证合一”改革成果也将在这次普查中得到应用,广泛使用部门行政记录,丰富数据信息。
3.问:为什么要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新时代我国家底、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去年1月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明确指出,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地人民政府要相应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是哪个时期的数据?
答:这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资产等时点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情况;对于利润等时期指标,调查的是2018年全年情况。
5.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从覆盖的行业来看,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智能设备制造、互联网平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等一些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将接受这次普查的检验。各行各业的数据信息,将共同输出一份中国经济家底清单。
从调查主体来看,无论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无论是写字楼的单位还是街边商铺,都是普查需要检测的经济细胞。
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千万家企业的“小账本”将汇聚成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数据,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6.问:开展经济普查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我国将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级统计机构应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法律法规,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加大对普查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全面实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7.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纪律要求有哪些呢?
答:必须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执行入户调查等普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表明身份。定期整理工作日志,妥善保管普查有关资料、文件和PAD。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件只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非法使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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