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04-23 1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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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讯(白全安 刘军 记者 毛馨怡 彭威楠)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县秸杆禁烧工作会精神,4月20日,仁寿县古佛乡召开乡、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大会,专题安排今年秸杆禁烧工作。 会上,根据市县“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斑点”的要求,古佛乡提出了“五个强化”的工作举措,全面落实秸杆禁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该乡成立了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农业办、城乡环境治理办、纪委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秸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把秸杆禁烧从组织领导上抓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为把秸杆禁烧宣传到家喻户晓,该乡印发宣传资料4500多份发至农户,并张贴到户,同时印发了《自觉秸杆禁烧,共创美好家园——至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带回给家长,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管理。为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该乡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农业办、城乡环境治理办、派出所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开展对各村、社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督查。同时,各村还成立了15-20人的应急小分队,时时关注秸杆禁烧工作动态。
强化工作职责。该乡对所有乡、村、社干部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对村干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的村、社干部,属地内出现秸杆焚烧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戒勉约谈。
强化严管重罚。乡村在严格督查管理的基础上,对农户违法焚烧秸杆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按法律规定视其情节处500——2000元的罚款,对因焚烧秸杆而造成人员伤亡或他人财产严重损失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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