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王允浩)为进一步规范眉山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市人社部门与银行多次协商,确定建设银行眉山分行、工商银行眉山分行、农业银行眉山分行、邮储银行眉山分行4家经办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代收)银行,并签定了经办(代收)协议。
4家经办银行根据协议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在市本级以个体身份参保正常缴纳当年费用的人员实行银行代收业务,缴费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15日。
据悉,通过实行银行代收业务,方便了广大个体参保人员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了每年因集中缴费产生排队等候、柜台拥挤等现象,同时也提高了社保经办工作效率,真正体现了便捷服务、真情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