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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公告

新闻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20-09-17 10:03:40

责任编辑:任枫枫


  (2020年9月16日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四届眉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

  胡 波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黄 锐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李付贵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刘云福同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主任职务;

  赵 樱同志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 禾同志市政协委员联络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四清同志市政协教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昌明同志市政协教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伟同志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利芳同志市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隋敏杰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牟长海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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