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5-14 10:41:54
责任编辑:赵娜娜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评选推荐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川组通〔2019〕17号)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中组部初审通过,确定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为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三农”工作牵头部门,紧紧抓住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长期致力于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深耕“三农”沃土,着力打造“六有”新乡村,促使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超9%,位居全省前列。先后承担8项国家级、4项省级改革试验任务,“四步机制、三方受益”土地规范流转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获得中央领导肯定,并写入全国人大修改《土地承包法》意见。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作交流发言20余次。彭山区拥有全省“三农”工作先进县、重大农村改革任务推进示范县等多项荣誉,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国、全省知名度较高。探索在农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牵头成立农业、畜牧行业党委两个,柑橘、蔬菜、葡萄等产业党总支八个,“红色先锋”引领“绿色产业”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聚焦报道。
公示期为5月14日至20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委组织部或市纪委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8-38169030,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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