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5-13 16:03:48
责任编辑:赵娜娜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人,现就本项目投资人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
三、工程概况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位于江口镇永利村、凤鸣街道双漩社区,枢纽大坝位于彭山区与东坡区岷江河道交界处彭山境内,是岷江中游航运规划7个梯级中自上而下的第1个梯级。
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426米,相应库容3540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69兆瓦,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发电厂房、非溢流坝、泄洪冲沙闸、防洪堤等配套设施。
航电工程总概算投资为16.89亿元。由三大部分构成:1.发电枢纽工程(含坝顶桥、大坝、鱼类增殖站、发电厂房)投资约9.48亿元;2.船闸工程投资约2.9亿元;3.库区航道渠化防渗(防洪)工程整治投资约4.51亿元,其中:左岸投资约2.79亿元(其中:锁江渡至大坝段新建堤防工程投资约0.5亿元),右岸投资约1.72亿元(其中:老码头至大坝段航道渠化防渗工程投资约0.97亿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概算
(一)本次项目合计总投资约13.85亿元。其中:(1)发电枢纽工程9.48亿元、左岸锁江渡至大坝段新建堤防0.5亿元计9.98亿元由投资人建设并自行承担,投资人拥有发电部分的经营权和资产所有权;(2)船闸工程2.9亿元、库区右岸老码头至大坝段航道渠化防渗工程0.97亿元计3.87亿元(以实际投资为准)因属公益性设施,且工程建设不适宜分开,由投资人按委托公开招标方式一并建设,竣工验收后由招商人按审计结果予以确认。
(二)招商人负责涉及航电库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承担此征地拆迁费用,并在航电库区可采范围内提供砂石专项用于航电工程建设。
五、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能力。
(二)商业信誉。近两年(2017-2018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三)业绩。近五年(2014年至今)内从事过1个及以上航电或电站项目工程的投资或建设。
(四)财务状况。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企业银行信誉评级达到AA级以上,提供2018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招商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佰万元,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招商文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凡符合招商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持下列证件到代理机构处购买招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招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14:30,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二)逾期递交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文件,招商人恕不接受。
九、招商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日报、眉山日报上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商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圣寿路3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0503 18980370213
代理机构:
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111号华陆大厦17层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028-38519177 18608227878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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