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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良军同志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30 10:23:54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吴良军同志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吴良军同志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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