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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公告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8-05-02 16:50:57      

责任编辑:唐晓征


  一、评选目的

  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携手行动。为此,四川将以“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开展系列评选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为四川“问诊把脉”,提出了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总体要求和“五个着力”的重点任务,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四川改革发展量身定做的“定盘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四川篇”。近年来,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齐心共建美丽四川,产业转型加速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环境日主题,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拟举行“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包括首届“十大绿色先锋”“十大环保守信企业”“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活动将遵循“公益”、“行动”“影响”三大导向,寻找长期以来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为推进绿色生产方式、积极主动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在川企业以及战斗在环保一线、充分发扬四川环保精神的基层环保干部职工。

  同时,通过深入挖掘入选人物及集体的典型事迹、成功做法,大力唱响四川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的最强音,引领号召我省各界各领域人士积极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四川。

  二、组织构架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四川环境保护厅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筹备、宣传、协调等活动日常事务。

  (三)媒体支持单位:新华网、人民权力报、中国环境报、凤凰网、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电视台、四川广播电台、腾讯大成网、新浪四川、四川新闻网等中央及省级媒体,四川发布、四川观察、川报观察、封面新闻等网络新媒体和省直机关政务新媒体,地铁传媒。

  三、评选类别

  (一)首届四川省“十大绿色先锋”

  申报对象:在川各行业各领域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员,包括:长期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的民间行动者;不断探索实践环保方法和途径、提供环保公共服务的公务人员;创造倡导生态文明的各类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人员;利用传媒平台大力弘扬环保理念、引导社会形成生态文明理念的媒体记者;取得环保科研攻关突破、具有环保创新力或推动环保治理破题的学术成果的专家学者;运用绿色发展理念实施企业管理的企业家。

  申报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具有鲜明的环境公共利益指向;

  2.行动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升公众环境意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

  3.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社会公众具有显著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首届四川省“十大环保守信企业”

  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川企业。

  申报条件:

  1.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近三年来,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

  2.从源头、工艺、治理、排放全过程,推行节能降耗,自觉减少污染排放,落实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的企业;

  3.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以绿色生产方式或环保产品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在行业内带头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

  4.积极从事环保社会公益活动,带头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正面形象。

  (三)首届四川省“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

  申报对象: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处级及以下环保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具有团队精神。

  2.业务能力过硬,业务水平突出,具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勇于担当,不畏艰难,积极探索,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3.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感染力和号召力,对全省环保队伍具有显著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四、评选流程

  2018年4月19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评选活动正式启动,5月10日申报截止,5月11日至6月2日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及公示,6月5日举行颁奖典礼。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评选启动(4月20日前)

  省人大城环资委、环境保护厅联合举行新闻通报会,正式公布启动系列评选活动。

  (二)报名征集(4月20日-5月10日)

  所有参与评选活动的申报者,需要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机构等单位推荐报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到评选活动办公室。

  报名表可通过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四川环保”官方微信等评选活动办公室指定的渠道下载填写。报名征集时段为自新闻发布之日起20天。

  (三)资格审查、评选及公示(5月11日-6月3日)

  1.资格审查及初评

  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甄别有效报名名单和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委会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入围候选名单。

  申报材料信息不实被证实者,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成为候选人。

  2.公示

  (1)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候选名单在环境保护厅网站和“四川环保”官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实名举报问题,评选活动办公室将责成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问题属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

  (3)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举报调查、处理的有关人员应当对举报者的身份予以保密;确需公开的,应事前征求举报者的意见。

  3.终评阶段

  (1)终评

  采取专家投票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的方式。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及企业投票,同时在“四川环保”官方微信进行网络投票。

  专家投票和网络投票两项按照6:4权重相加,按降序排序,得出投票结果。投票时段为7天。

  (2)结果审定

  评选结果提交主办单位审定,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颁奖典礼(6月5日)

  在“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上举行颁奖典礼,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五)宣传展播(6月5日后)

  围绕入选人物及企业的事迹、精神再次创作,面向全社会进行充分的展示、展播,提升社会感召力,发挥精神引领性。

  五、申报方式

  各报名人或企业需提交报名表、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表要认真填写,材料必须具体真实,事迹字数在1500字以内(可另附4000字以内详细事迹介绍),并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盖章。申报材料快递至评选活动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版报名表、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以邮件发送至评选活动办公室邮箱。

  推荐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10日。

  六、评选说明

  1.评委会由评选活动办公室邀请不同界别的专家组成,进行初评审议及终评投票。

  2.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给予客观评价。

  3.评选全过程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或申报企业提交不实信息、编造捏造事迹,或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获得称号后,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追责问责,将取消其称号。

  4.参评“十大环保守信企业”的集团报名者,需提供集团所属全部公司评选支撑材料。

  5.本次评选活动一切解释权归“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杨露茜魏旭东张瑶

  联系电话:028-61359562 61359790

  传真:028-61359763

  邮寄地址:成都市光华东三路88号,“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办公室(四川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邮编:610000

  邮箱:schbpx@126.com


  附1.首届四川省“十大绿色先锋”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2.首届四川省“十大环保守信企业”评选活动推荐表

  附3.首届四川省“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美丽四川、我是行动者”系列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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