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24-04-05 12:16:50
责任编辑:林琳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招录总数61名,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6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文体专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5、身高标准:165cm以上。
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条件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2、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曾考取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的。
3、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4、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链接:https://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731(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识别附件1二维码可进入线上报名),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流程: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岗位→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照片→资格审核。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三)招录程序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微信公众号(眉山消防)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前应聘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身体状态良好,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无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相关方面疾病,本人及家族近亲属无遗传病史,参加体测时应聘者如有隐瞒相关情况,在考核时身体健康出现任何状况及意外后果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面试:主要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和现场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
6、成绩评定: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和待录用人员名单。
7、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核。
8、公示、录用:根据招录对象考试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2个月。本次招录程序支队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政治审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择优等额录用。
2、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整个招录环节均采取淘汰机制。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由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所报考的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4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六、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原则上按志愿分配到其报考单位工作。如选择服从调剂,按程序在全市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对于拒不服从调配的,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培训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培训、报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和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核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应关注“眉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应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体技能考核及综合考评。合同期满,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8-38188967(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1、线上报名方式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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