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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23 22:03:34
责任编辑:卫琳霞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地名文化遗产资源挖掘整理、认定保护、宣传阐释、转化利用等工作开展试点。成都市大邑县、泸州市泸县、绵阳市梓潼县、广元市青川县、雅安市荥经县、眉山市东坡区被列为首批试点县(区)。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是民政厅开展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本轮试点,拟从2023年开始至2025年结束,采取“县申报—市审核—省确认”方式,分三年在全省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县(市、区)将重点围绕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阐释和转化利用等方面下功夫,通过挖掘一批地名文化遗产资源,建立地名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库;认定一批古县、古镇、古村落和古街巷等地名文化遗产;讲好一批地名文化故事,推动地名文化“进小区、进社区、进景区、进商圈”;打造一批地名文化品牌,探索“地名文化+”发展新模式、新场景,开发具有地名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探索以地名文化“小切口”,夯实新时代文化强省“大建设”,为助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被省民政厅确定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将优先评定为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和千年古街巷。
来源丨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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