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22-11-09 15:15:53
责任编辑:雷尧
11月9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发布“关于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和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川交函〔2021〕68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评定工作。经市级自查和省级评审,眉山市、泸州市、达州市、宜宾市和巴中市达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评定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年11月9日—11月13日。
来源丨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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