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骆仕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2021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目标及重点。
会议认为,2021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中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市,实现排位“四连升”。
会议强调,2022年,全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要求,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减污、增绿、创示范”,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计划、统筹联动、挖掘亮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示范引领,推动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攻坚目标,持续砥砺奋进,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进步,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生态环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