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2021年春季征兵启动!征兵政策解读看这里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1-01-08 08:33:29

责任编辑:毛馨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开启的一年两次征兵将从2021年起全面实行,这也是自1990年以来我国首次在春季征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已开通春季征兵报名端口。


一年两次征兵有哪些新政策新变化?即将展开的春季征兵有哪些具体要求?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势?2021年春季征兵工作启动,从政策到流程,需要掌握的都在这里。

  问题一 2021年两次征兵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征兵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男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4月1日至8月15日;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从6月26日至8月15日18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入伍,高校的征兵工作适当提前,一般在寒暑假大学生离校前完成体检、政考和预定兵。


  问题二 新兵征集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速发展,对高素质兵员的需求日益增强,近年来大学生入伍规模逐年攀升,我省2020年入伍的大学生已占到新兵总数的74%。2021年征集的男青年,仍然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做好大学毕业生的征集工作。成都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这也是女兵首次征集高校往届毕业生。


  问题三 上下半年征集的重点对象有何区别?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实行一年两次征兵后,上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年级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重点征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便于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接续学业和后续发展,今年教育部和军委机关五部门专门发文明确,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按规定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问题四 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全国征兵网显示,男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青年须2021年年满18至22周岁(即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上半年征集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问题五 应征基本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青年入伍,根据当前我国适龄青年的体格状况实际,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征兵体检标准。


  2020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最新修订后,部分体检项目标准进一步放宽,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条件兵另行规定;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50-59次或101-110次系生理性的也属于合格范围。


  问题六 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有哪些程序?


  一年两次征兵的组织实施流程较以往更为紧凑,应征的基本程序:


  一是登记报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是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高校征兵工作站或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参加目测体检和政治初步考核。


  三是体格检查和联合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工作。


  四是走访调查。体格检查和联合考核合格者,县级兵役机关将通知其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安排走访调查。


  五是役前教育。应征地兵役机关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5至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六是预定新兵。县级兵役机关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并完成役前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青年和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七是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八是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高校预征工作将适当提前,上下半年在高校所在地应征的大学生分别于寒假、暑假离校前完成体检、政考和预定兵,正式入伍前根据兵役机关通知返校参加复查复审。


  问题七 公民服兵役享有哪些优待权益?


  《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2020年1月国家2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着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从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规范了优待内容,进一步健全了优待政策体系。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享有部队发放的津贴,其家庭享受地方政府发放的优待金;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接转地方社保机构,我省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安排工作。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


  问题八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有哪些优待激励政策?


  除享有公民参军基本的优待权益外,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多项优待政策。


  在经济补助方面,享有家庭优待金、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退役金以及退役后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发展,在部队可争当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或参加军队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成长为军官;义务兵2年服役期满后,可申请选改为士官;退役时可参加转改为军队编制体制内的文职人员。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还享有考研加分、调转专业、免试专升本等优待政策。2020年国家和省、市陆续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四川省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眉山市出台《眉山市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提升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毕业政策方面,规定3月份入伍的高校毕业年级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定向类应届毕业生可入伍服役后继续履约。


  学业优惠方面,国家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从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入学,保持学业连续;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就业安置方面,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参加选调生选拔时,年龄放宽两至三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50%的新增岗位、国有企业每年10%的招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且享受2-6分刚性加分。


  持续发展方面,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重点培养,优秀的选入村级“两委”班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大学生入伍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自主创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免费培训、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方面支持。


  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还享受发放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5万元/人、专科毕业生2万元/人,大学在校生、应届新生本科生2万元/人、专科生1.6万元/人);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增发20%;大学生返乡应征给予路费补助和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


眉山网记者 雷尧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网络侵权举报电话:028—38166899 举报邮箱:421730596@qq.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