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06-1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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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首座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点。
眉山网讯(何勇 记者 黄海波 文/图)“纸箱投放到蓝色可回收垃圾桶内,剩饭剩菜投放到绿色厨余垃圾桶里,废旧电池放到红色有害垃圾桶里……”6月10日,在东方首座住宅小区,业主姜女士拿出手机扫描垃圾箱上的二维码,随后,按照显示屏上的指示选择待扔垃圾的种类,选择好后,对应种类的垃圾箱盖子自动打开,整个投放流程简单易行。
2019年6月,主城区苏祠街道东湖社区作为全市首个生活垃圾自愿分类试点社区,率先开展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东方首座住宅小区就是其中之一。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3月出台了《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目前我市垃圾分类主要采用四分类,即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类、含汞类、药类、化妆品和油漆、农药等废弃物品。厨余垃圾(含易腐垃圾和餐厨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餐饮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则指的是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电器电子产品、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不包含在上述分类中的生活垃圾则都属于其他垃圾。
随着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今后,我市将建立分类工作责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末端处置、信息管理等六大体系。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坡区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眉山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此,该负责人也呼吁,为了让城市环境更美丽,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