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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5-26 23:26:13

责任编辑:罗端


  眉山网讯(记者 杨熹)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25日,四届市委第七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对巡察组和市公安局党委提出工作要求,并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毅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是新时代党内监督的制度性安排,本轮巡察作为四届市委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会议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要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政治巡察要求,紧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市公安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罗毅表示,将按照市委巡察相关要求,对市委在市公安局开展巡察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发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严明纪律,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坚持最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巡察工作部署上来;坚持最优保障配合,切实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坚持最硬纪律作风,切实做到自觉主动接受检查。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党委工作确定为29个工作日。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联系电话:19982668601,电子邮箱msswd3xcz@sina.com;并设置6个联系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早8:00至晚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四届市委第七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违反党的纪律、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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