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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5-25 22:32:01
责任编辑:罗端
眉山网讯(记者 彭林)5月25日,中共眉山市委第四届政法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全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眉山市市级领导干部政务工作25条》,研究贯彻举措,讨论通过了《眉山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基地揭牌仪式暨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示范班工作方案》《市区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运行、队伍建设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调研情况报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孝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支持本单位机关党委工作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担负起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市领导罗毅、吴良军、吕皓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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