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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遭起!眉山生态环境局公布1起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4-22 16:36:25

责任编辑:任枫枫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仁寿县某养殖场偷排养殖废水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4月22日,眉山生态环境局公布了1起2019年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19年3月,仁寿生态环境局接到该县人民法院移交线索,位于里仁镇的某养殖场涉嫌偷排养殖废水污染王店河,执法人员会同县法院、里仁镇政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对排污情况的现场取证以及后续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查实了该养殖场通过埋入地下暗管排放养殖废水的违法行为。

  3月15日,仁寿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涉嫌通过暗管偷排养殖废水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4月15日仁寿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是整治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当下中央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流域治理工作的背景下,企业仍存在向河道排污的行为,作为生态环境部门就必须做到查实一起,严厉处罚一起,震慑一批。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畜禽养殖业违法排污行为时有发生,在切实做到查实一起,严厉处罚一起的同时,还应正确引导养殖户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完备手续,上齐污染治理设施,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变废为宝,走绿色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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