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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25 20:31:28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马诗雨 雷同)近日,记者从我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推动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川农函〔2020〕94号),自2月13日起,全市范围所有县(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所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对自己所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一个质量安全合格标识。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格证看到生产经营者、产品合格方式、生产日期等信息,实现对农产品的全程追溯,从而放心购买。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试行主体主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列入试行范围。承诺内容主要有,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新举措,将为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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