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13 20:50:09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彭林)2月1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推迟召开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并授权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召开时间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接受祝云辞去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先伟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胡元坤,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皓,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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