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1 10:51:38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近日,我市出台《眉山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鼓励建筑企业提档升级、创先争优、做大做强等六个方面,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在鼓励建筑企业提档升级方面,《措施》提出,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建筑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其在本市范围内建设企业总部基地的按基准地价供地;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建筑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桥梁、隧道、航道、铁路、公路交通、公路路面、公路路基等专业承包一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建筑业中介服务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给予50万元奖励)。
根据《措施》,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市内项目,建设单位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合同价(招标工程按结算价,非招标工程按签约合同价,下同)的3%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给工程监理单位按所评定部分监理总费用的4%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天府杯”奖的市内项目,建设单位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工程监理单位按所评定部分监理总费用的3%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市内项目,建设单位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该工程建筑工程造价的1.5%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工程监理单位按所评定部分监理总费用的2.5%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创优奖励。
《措施》还对市内外企业加强合作、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建筑企业诚实守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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