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6-02 10:02:08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依法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我市印发《眉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市民如果遇到疑似非法集资案件,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最高奖励1万元。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相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行为。《办法》明确适用于对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
《办法》指出,举报人可通过公安“110”、“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以及全市各级处非办举报电话,或信函、互联网等方式,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由各级处非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其作用和效果定期进行等级评定后,按照一级线索10000元,二级线索5000元,三级线索: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办法》还提出,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为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集资案件提供特别有价值的线索,经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可另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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