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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4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4-10 10:13:06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记者 陈燕利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我省第一部预算审查监督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

  “《条例》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省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促进政府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我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政府依法理财的水平。”市人大预算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共十章、六十八条,不仅明确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的职权职责及预算审查监督目的、基本原则和范围,还对预算审查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批准、决算审查批准、审计工作监督、预算备案审查监督、预算公开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市(州)、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同时,可对由本级财力保障的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项目预算初步安排进行票决,政府财政部门依据票决结果完善民生实事项目预算草案。同时,明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推进与政府财政、税务、审计、国资、机构编制和社保等部门数据信息系统与本级人大常委会联网监督系统的网络联通,实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条例》的实施,对我市各级人大破解预算监督难题,深化预算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良好契机。”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做深做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我市人大常委会突出“四个深化”,不断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

  深化预算联网监督。深入学习研究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找准联网监督预算的着力点,进一步开发务实管用的在线功能,优化现有模板,让系统的实时性、实用性、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更高。依托市人大机关“智慧人大”项目,开发平板电脑预算联网监督APP,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预算委、常委会机关的同步监督。

  深化绩效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今年监督的重点之一,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由市人大预算委全程监督、市财政局主体负责、第三方机构依法评价、市审计局绩效审计、市人大常委会结果测评的绩效监督体系,有序推进评价工作。

  深化重点项目支出监督。在全市选取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组织专题调研,着重调研项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等情况,推动项目支出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进一步完善被审计单位抽查、跟踪督查、测评样表及结果通报等细则,加大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及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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