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我市将打造主城区夜宵特色美食街

新闻来源:      

更新时间:2019-02-22 09:46:28      

责任编辑:郑顺


       眉山网讯(马莉  记者  黄海波 文/图)“你好,这是《关于取缔眉山主城区夜宵占道经营餐饮摊点的宣传资料》,请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并积极配合做好夜宵占道经营餐饮摊点取缔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完毕……”2月20日晚,在义乌商贸城夜宵摊点,市住建局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工作人员向夜宵摊主宣传到。当晚,工作人员还分别在大北街、正西街、下西街、下大南街等街道的50余家夜宵摊点逐一发放宣传资料。

W020190221623137789190.JPG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向夜宵摊主宣传。

  据悉,为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取缔眉山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的通告》等规定,我市决定在主城区义乌商贸城和九巷十坊打造眉山夜宵特色美食街,让市民和外地游客在领略眉山夜色美景的同时,品尝到眉山东坡味道的特色美食。

  据了解,规划的义乌商贸城美食街,以建筑红线以内所在区域;南面环湖路东二段从孙记第一烤至逸家酒店楼下不超出店面6米;东面从义乌中庭至二环东路鑫鑫灯饰不超出店面8米。九巷十坊美食街以地面层内街建筑红线以内所在区域;下沉式商业水街。

  除在上述划定区域内可以室外经营外,其他各占道经营摊点一律进店经营。同时,上述划定区域内的经营摊点一律不得在室外加工、制作食品,且操作间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符合环保要求。具体工作安排为:2月19日—25日为宣传阶段;2月26日—3月10日为夜宵摊点自行整改阶段;3月11日—15日为强制取缔阶段。

  眉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的,将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采取暂扣占道经营工具等强制措施,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等。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和经营业主朋友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来,共建美丽宜居眉山!”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