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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政策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9-14 10:00:42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9月1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提出支持个人建立调解工作室,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等五个方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化水平。

  《政策》明确,对以个人名义建立的,符合支持鼓励条件的调解工作室,给予6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每件补助2000元;成功调解在所在县(区)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每件补助1000元;成功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的每件补助200元。同时,还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调解工作室签订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外包。

  《政策》规定,律师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开展公益性调解服务的,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200—300元/天的误工补助。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疏导服务辅助化解个人因社会失意、心理失衡、偏执极端导致的矛盾纠纷,由邀请单位给予300—500元/次补助。

  此外,《政策》还规定,对新建立符合支持鼓励条件的专业性调解组织,给予3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对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调解组织,同样给予3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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