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4-16 17:05:23
责任编辑:陈敏
眉山网讯(程元培 杨琳 记者 王允浩 黄海波)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进一步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出政策效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有关资金管理和审批事项。
按照“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全市稳岗补贴由原来的一年集中申请一次调整为每年12月前,符合条件的企业随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将稳岗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将稳岗补贴资金纳入年度支付预算。从而使得我市稳岗补贴审批发放时间从原来的2个多月缩短为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服务水平。
同时,我市还根据实际适当降低享受稳岗补贴门槛,提高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并申请的,及时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稳岗补贴政策规定的最高上限执行,即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应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对纳入去产能计划的企业,按照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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