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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日报社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3-03 10:55:23      

责任编辑:罗思源


  根据工作需要,我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自聘临时人员,从事记者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主流新媒体从业经历和市级及以上主流平面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并在学历、年龄等方面可放宽条件;

  (四)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采写能力;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25日。

  2.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文安路东二段眉山日报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6899(传真),13778898320。也可以网上报名,290306912@qq.com。

  3.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如是网上报名者,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要带以上原件到报社办公室核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眉山日报社组织实施,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通过者,我社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笔试面试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由眉山日报社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通过笔试、面试的10名应聘者从4月2日起进入见习期。在见习期胜任岗位工作,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者拟聘用;如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则淘汰。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眉山日报社根据应聘者见习期完成任务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眉山日报社2018年员工收入分配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8-38166619 。

  五、本公告由眉山日报社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日报社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日报社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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