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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3-17 1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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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讯(吉佳 记者 王允浩)3月10日,国家林业局对眉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正式将眉山列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城市,标志着眉山成功获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格。
据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发展森林城市”列为重要内容,国务院正式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列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已日渐成为彰显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将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程序要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需先在国家林业局备案,获得批准后方能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创森”活动。
目前,我市已具备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与资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创森”领导机构,正在抓紧编制“创森”总体规划,预计将于今年秋季正式启动四川省和国家森林城市联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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