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严丹玫)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战役”,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减少水体污染,建设水生态文明,提升眉山城镇品质。
通知提出,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应与新型城镇化、“绿海明珠”、“千湖之城”、“百园之市”建设、水生态文明相结合,2016年为基准年,力争在2019年年底之前,全市各城区、各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和超过1000人的新建居民聚居区,均要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并逐步完善配套管网。各区县城区污水收集率90%以上,处理率85%以上;乡镇污水收集率70%以上,处理率60%以上。已建成项目,按新的排放标准加快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并按要求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按即将出台的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全市各区县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通知明确了加强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规划引领;认真抓好污水处理项目的包装和储备;积极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突破资金瓶颈,加快建设进度;统筹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和其它城镇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统筹兼顾,协调同步推进;加强运行监管,确保眉山水环境安全;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