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9)日上午,在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里,市民胡女士高兴地接过编号“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其购买的碧华林一套住宅获得眉山市本级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图为胡女士展示《不动产权证书》。
眉山网记者 黄海波 摄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昨(29)日,眉山市城市规划区不动产权证首发仪式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崭新阶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正权参加仪式并颁发首证。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打造“成都区位、眉山成本”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介绍,自2015年6月,我市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结构组建、人员划转等工作扎实开展,有效保障了过渡期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上午9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出市本级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激光防伪标志,并添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首证的颁发意味着我市城市规划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结束了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
按照规定,依法颁发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不需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不动产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