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眉山网记者 黄海波
眉山全市人口350万,农村人口约占240万。在市委书记李静看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必须着力解决好大量农村人口“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城市靠什么支撑”等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具有眉山特色的“以城为主、统筹城乡,以工为主、统筹城乡,以农为主、统筹城乡,以游为主、统筹城乡”四种模式,加快农民向城镇居民、产业工人、现代农业业主、三产经营者和从业者转变,实现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并“有资产、有就业、有地位、有保障”,5年来转变农村居民85.3万人。
2015年4月,市委、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果断决策将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作为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统筹城乡的重要举措,创新性地出台《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等一揽子政策,农民购房成为市场主力。2015年5至12月,全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94.5万平方米,同比大幅增长64.26%。农民进城购房(购买商品住宅)201.14万平方米,占比高达68.3%。
农民进城购房落户,不仅有效推进了商品房去库存工作,而且加快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015年11月,我市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成为全省五个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市之一。
大胆探索
新型城镇化诞生“眉山模式”
眉山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怎么实现?答案: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
2013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居民民意调查。这次调查共涉及全市128个乡镇、1212个行政村,对161.16万农村居民实现了全覆盖,调查项目涉及家庭人口、主要收入来源、收入水平、承包地使用情况、愿意在哪里居住等12大类、54个指标。
调查显示,农民愿意转变为城镇居民、产业工人、三产经营者(从业者)和现代农业业主的,占88%。然而,作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2014年眉山全市城镇化率仅为40.4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5.84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但如何提高城镇化,并没有现实经验可循。
将中央、省委要求同眉山实际相结合,大胆实践,我市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眉山特色的统筹城乡“四种模式”“四个转变”“四有目标”路径,即:以工为主,把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以城为主,把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以游为主,把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从业者);以农为主,把农民转变为现代农业业主。
同时,我市还鲜明提出“六个坚持”抓城镇化建设——坚持与成都“有特色、无落差”,坚持“产城一体、文城一体、景城一体”三位一体,坚持做实产、做足绿、做活水、做美景、做特文“五字方针”,坚持繁荣新城、抽松老城,坚持新城新貌、古城古韵,坚持跨江东进、拥江发展。
此外,我市始终围绕“人、地、钱、房、产”等关键问题抓建设,想方设法破瓶颈、解难题,积极助推城镇化进程。据统计,5年来,我市已转变农村居民85.3万人。
务实创新
大力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真是没有想到,我们农民也能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贷28万20年还,总共能节省好几万块钱的利息,让我在城里住上了新房子。”2015年7月22日,洪雅县高庙镇漆树村2组农民张素琼在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约,成为我市首个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农村居民。
为了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2015年5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创新性地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据介绍,截至2016年2月6日,我市已有1252户农村居民缴存开户,934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金额20950.6万元;其中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5户、14588.3万元,支持购房面积60095平方米。
以人为本,引导农民进城入镇,就是要努力让其买得起房。
2015年,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果断决策,将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作为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统筹城乡的重要举措。
4月27日,出台《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随后,5月10日出台了《关于落实〈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有关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凡是2015年5月1日至7月31日,符合条件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可享受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房企再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8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补贴200元/平方米,房企补贴不变。同时,在此期间购房的农村居民,还可以获得相应的水电气安装优惠等。
政策出台后,掀起了农民进城购房高潮。据统计,2015年5月—12月,在中心城区农民购房占比72.58%,在县城农民购房占比64.7%。目前,仅眉山市中心城区就发放农村居民购房补贴7977户、3.08亿元。
农民进城购房落户,不仅有效推进了商品房去库存工作,而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目前,眉山城镇化率达到42%。
完善配套
农民进城各项保障机制齐全
这些天,在眉山城区从事餐饮工作的农民廖聪夫妇可谓好事连连:8岁的女儿刚被安排到眉山城区小学就读,开发商又通知他们提前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我们在城里安了家。这都是政府出台的政策好,才让我们这些进城打工的农民扎稳了根儿。”两口子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仅是眉山保障农村居民进城后权益的缩影。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使农民进城能够住得下、留得住、生活得好,我市还注重落实惠民保障,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帮助农村居民解决进城落户后顾之忧。规定在中心城区购房户籍暂未迁出农村的,其农村居民权益不变。凡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其子女入学一律享受城镇居民子女入学待遇。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可自主选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
“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并不是简单地把农民引入城市,而是要逐步解决农民进城的住房、就业、保障等问题,并强调这也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首先是有意向、有一定能力的农村居民,购房进城,第二是就业、保障等问题。我市很重视这一块,把它放在城乡统筹和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我们推出的‘四种模式’、‘四种转变’,都是一种手段,最终实现‘四有’,即有财产、有工作、有住房、有保障。”
我们相信,未来在创新“四种模式”,推进“四个转变”,眉山特色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指引下,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好的生活保障、更高的生活品质在等着眉山老百姓去享受。
相关链接:“优惠政策如同真金白银,圆了我们的城市梦!”
自信的表情,灿烂的笑脸,期盼的眼神……这是我市在统筹城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勾勒出的幸福曲线。
2015年4月,市委、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果断决策将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作为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统筹城乡的重要举措,并创新性地出台《关于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这些优惠政策,如同真金白银,圆了农村居民的城市梦。为此,眉山网特选取了6位代表,听他们讲述的自己的圆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