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拧紧问责“发条”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02-17 09:16:31      

责任编辑:


 
眉纪宣
 
关键词:问责
 
彭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王娟因在评选省先进时,不如实填写受到党纪处分情况,在处分影响期内申报并被表彰为全省系统先进个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局长吕卫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检组组长谌兵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于2015年11月27日同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仁寿县石咀乡违规收回拨给该乡5个村部分办公经费和部分村民小组长工资,用于滥发奖金补助。瞿英作为该乡纪委书记,对此事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未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于2015年3月23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2015年,全市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27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0人。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2015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次。出台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六张清单,明确58项主体责任和36项监督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督查。同时,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在全市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区县委书记19人次,市、区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26人次,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84人次。
 
早在2010年,眉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区县和市级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
 
2015年,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又出台了《眉山市区县党委、政府及市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实施细则》,并安排了10名区县和市级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提问和无记名测评。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为此,市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坚决纠正和查处。
 
关键词:纪检体制改革
 
2015年,是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年。
 
积极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出台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等制度,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
 
启动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对59名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差异化考评,并强化结果运用。出台统筹联动驻眉单位纪检工作暂行办法,不断将“五同共建”工作引向深入。
 
出台区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导区县纪委监察局盘活存量,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通过整合重组,各区县纪委监察局执纪监督力量占编制总数超过70%。
 
全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行先试,开展区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建立纪检机构负责人单列考核、联合办案等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