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9-12-02 10:10:57
责任编辑:周刚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冰清)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该部法律自1984年颁布以来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作为药品领域基本法律,该法律涉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新法实施后,药企制药、售药、市民买药会发生怎样的变化?11月29日,四川省药品监管局在成都举行了新法宣讲大会。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疫苗监管进入最严时代。”四川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永红说。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2倍至5倍提高到15倍至30倍,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最低罚款150万元。也就是说,罚款力度至少翻了两倍。
在大幅提升处罚额度的同时,新法还明确“处罚到人”,对严重违法的责任人甚至终身禁业。
对于假药和劣药的界定,新法也做了调整,更便于精准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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