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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行动”治“老赖” 我市掀起执行风暴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05-18 10:21:30      

责任编辑:雷尧


  记者直击  


  东坡区人民法院


  截至5月16日下午4点,东坡区人民法院“曙光行动”共出警175人次,公布失信名单90人,找到被执行人33人,查封房产9套,拘传6人,拘留1人,移送公安机关2案3人,集中约谈6人,现场兑现30.5万元,扣划银行存款76.85万元。


  5月14日的启动仪式,东坡区人民法院邀请省、市、区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东坡区人民法院院长率3个执行组兵分多路、雷霆出击,集中对3件执行难案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5月14日上午,第3执行组前往东坡区三苏乡某农家乐,对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万某进行拘传并带回区法院。在其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打响了此次行动的第一枪。


  耐心说理,让欠债者当场还钱。5月14日下午,东坡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一中午的耐心释法说理,让被执行人刘某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场履行赔偿款2.5万元。


  暖心民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5月15日上午,相关领导前往川眉芒硝公司,现场调研该公司涉执系列案件并召开座谈,经信局、人社局、维稳办相关人员参与。截至目前,川眉芒硝和其关联公司艺精芒硝公司涉执系列案件有1000余件,绝大部分涉及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给付工人工资、劳动赔偿以及养老保险金。此次调研,为下一步启动该系列执行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好了充分准备。


  彭山区人民法院


  5月14日,彭山区人民法院集中兑付一批农民工和单位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合同纠纷款共计122万余元。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兑付现场,农民工李惠萍领到了9100余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对法院执行工作大加赞赏。


  据了解,当日发放的122万余元拖欠款,一部分是某企业拖欠某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款,一部分是某纺织印染企业拖欠20名农民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拖欠款均为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才到位并集中发放的款项。其中一笔19万余元的拖欠款,直接牵涉到20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仁寿县人民法院


  5月14日下午,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启动后,仁寿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并当庭作出了宣判,切实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


  被告人徐某在仁寿开办养殖场期间,拖欠彭山一饲料公司货款30万元。2013年3月,仁寿县法院判决徐某应该支付对方货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后,徐某不履行判决,并于2014年将其名下的小轿车无偿转让给继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无偿转让其财产,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鉴于被告人徐某在案发后,履行了部分判决,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当日,仁寿县法院以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徐某表示:“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现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后悔。”


  洪雅县人民法院


  5月14日至5月16日,洪雅县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在县公安局、县网格服务中心等单位支持下,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取得丰硕战果。


  该院共出警148人次,车辆56台次,执行案件28件,其中执行完毕10件,达成和解3件,找到被执行人15人,集中约谈62人,搜查被执行人住所3处,拘留6人,扣押车辆1辆,查封房屋1套;8名网格员协助执行,涉及案件12起,提供线索8条,见证执行5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87.68万元,现场集中兑付案款34万余元,执行到位标的总额达162.4万元。


  5月14日下午,将军乡。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因借款合同纠纷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的住所。陈某夫妻向某银行借款4.97万元,罗某、伍某为借款担保人,经法院判决后,陈某等4人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做思想工作后,陈某仍然态度恶劣,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罗某也表示不会偿还。执行法官分别对二人采取司法拘留15天和7天。次日,陈某亲属赶到法院,代其偿还了所欠的全部本息。


  5月16日上午,眉山市某公司。该公司旗下分公司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受伤员工赔偿费用,遂洪雅法院依法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对公司负责人李某约谈无果后,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对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扣押现金37775元。随后,执行干警对李某进行训诫,李某意识到错误并进行检讨,将剩余1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丹棱县人民法院


  5月14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出动警力17人,警车5辆,执行一起涉及6名农民工的6件劳务报酬纠纷案。


  在双桥镇石牛村2组被执行人卢某家中,执行干警再三对其晓之以理,但卢某狡辩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遂向被执行人卢某宣布拘留决定书。在法警准备将卢某带走时,卢某母亲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给付全部履行款31638元,6件劳务报酬纠纷案顺利执结。


  首战告捷后,执行干警立刻驱车前往杨场镇狮子村1组被执行人曾某家中。经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暂时无力偿还全部货款。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其履行了部分债务,并当场制定了还款计划。


  5月15日,执行干警在丹棱县某瓷砖厂,执行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被执行人是一家经营不善的瓷砖厂。执行干警积极走访耐心调查,发现瓷砖厂白天停工夜间偷偷开工,具有一定赔付能力,但瓷砖厂有多方债务在身,不能一次性履行赔偿。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促使该瓷砖厂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并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全力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同时,丹棱县法院多管齐下,在多个政务公示栏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分别向丹棱县三大通讯运营商移送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老赖”们定制“失信彩铃”。


  青神县人民法院


  5月14日,青神县人民法院出动干警50余人,兵分三路前往该县政务服务中心、青城镇五更桥村、瑞峰镇等地,对几起执行案件采取集中查询、强制开锁、调查财产线索等措施。


  下午2时30分,青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该县法院官方微信直播该院第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庭审。此案由青神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并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


  庭审结束后,青神法院邀请评审人员进行了座谈。评审小组对法官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整体效果进行了评审。同时,对如何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并希望法院能多开展这样的活动,邀请旁听庭审的群众更广泛,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与透明。


  5月15日,青神县法院执行法官邀请网格员,对《青神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08年第二批)》进行精准张贴,张贴范围为王坝社区、马槽寺村委会及“老赖”居住小区。重点在“老赖”居住区域曝光黑名单,向“老赖”施加心理压力,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对公众起警示作用,有助于诚信体系建设。在张贴现场,执行法官还邀请群众扫描“曙光行动”二维码观看“曙光行动”直播,对法官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让执行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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