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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脱贫攻坚新征程 曹家镇水星村成立“扶贫”合作社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3-21 10:12:43

责任编辑:赵娜娜


  眉山网讯(阙龙才 记者 罗刚)近日,仁寿县曹家镇水星村召开“仁寿县农兴园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合作社社员由47户贫困户、3名党员、1名致富带头人和1名返乡创业青年组成,每名社员出资100元,因此,合作社又被称为“扶贫社”。

  该合作社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实施“五个结合”,筑牢发展平台。

  一是与加强党的领导相结合。该合作社在管理上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在领导体制上,强化党的领导。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的提名与罢免、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市税务局派驻的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并经全体社员半数以上同意。理事长负责执行社员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监事长负责对理事长的工作和合作社的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理事长和监事长定期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和社员大会汇报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

  二是与整合资源搭平台相结合。该合作社将作为整合资金、人力、技术等各方面资源的平台,把政府和帮扶单位及各方面的资金和相关项目等,都整合到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发挥零散、有限资源的作用。

  三是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相结合。该合作社根据项目和资金情况分别组建5支队伍,分别是务工队、种植队、养殖队、物流队、互联网队,每位贫困户的家庭成员都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任何一支队伍,获得相应的劳动收益。同时,合作社为鼓励每位贫困人员积极参加工作队,年终将再拿出合作社不低于50%的利润分给参加合作社劳动的社员,并与其在合作社的出工出力情况挂钩,确保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从而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四是与非贫困户共同发展相结合。合作社除了扶持贫困户外,凡愿意加入合作社工作队和项目的非贫困户都可以申请参加,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形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共同发展新格局。

  五是与互帮互助相结合。合作社在对每年的收益进行分配时,除了分配给入股股东和积极参加劳动的贫困户外,还要拿出不低于25%的利润分配给因病、残和年龄等原因确实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贫困户家庭,让他们能够从合作社的发展中持续获益,以更好地实现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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