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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依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3-29 09:35:41

责任编辑:雷尧



  江山 刘晓平 眉山网记者 雷卓鸣 


  “2018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137件,调处成功1132件,调处成功率99.6%……”彭山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取得良好成效。


  依托全区13个镇、10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区落实专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现场处置突发矛盾纠纷,对于处置不了的,及时移送村(社区)、乡(镇)调委会,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建立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乡镇人民调委会、司法所为骨干,村(社区)调委会,小区自治物管为基础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成立了医疗、交通、物业、环境、诉非衔接等1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的整体效能。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147个乡镇(村社)、专业(行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868个调处站;1180个农村院落中心户调解室;13个乡镇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乡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


  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展调解领域。一是加强与区公安分局衔接配合,进一步强化治安调解工作。在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治安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将凤鸣街道、彭溪街道两个矛盾纠纷较多的调解室改建为独立的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与区环境保护和物业管理部门衔接配合,建立环境和物业两个专业调委会。


  坚持人民调解员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拓宽选任渠道,打造“调解人才库”,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依托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新媒体,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创”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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