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9-05 11:11:06
责任编辑:任枫枫
本网讯(周婷 记者 罗端)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务员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全市机关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在编在职公务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机关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公务员工资总额的0.3%执行,不实行费率浮动。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公务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公务员工伤保险权益,近日,东坡区启动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及时通知到位。
据悉,区社保中心已对全区机关单位发出了通知,截至目前已收到全区73家机关单位报送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增员表。同时,该中心做好配套工作,将数据导入征收平台,各个股室各司其职,做好机关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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