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9-08-03 11:52:01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李光毅 殷小雨)8月2日,东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王某东等12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一案。该案系东坡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三起涉黑恶案件。该案由东坡区法院常务副院长白晟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牟敏担任公诉人。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东在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过程中,为了非法控制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猪肉供应,增加屠宰数量,谋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先后纠集被告人肖某明、何某友、何某云、豆某、何某成立“市场巡查队”进行非法巡查,禁止猪肉经营户到王某东屠宰场以外进购猪肉,形成了以王某东为首要分子,肖某明为重要成员,何某友、何某云、豆某、何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寻衅滋事、骗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逃税、高额收取屠宰费、变造身份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长期在城区农贸市场及生猪销售、屠宰行业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余某波、黄某萍、程某清、李某芳、黄某、周某参与了部分犯罪事实。
当天,东坡区法院将本案庭审过程在互联网上进行全程同步直播,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区级相关部门派员到庭旁听接受法治教育。庭审在合议庭主持下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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